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广西大学一流本科教育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学院综合改革,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规范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经学院讨论研究,特制定资源环境与材料学院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成立资源环境与材料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负责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具体工作的实施、管理与协调。名单如下:
组长:韦悦周
成员:沈大强、冯庆革、梁洁、吴达慧、穆枭、陈庆发、魏群、李宁、李安敏、潘利文、汤宏群。
二、分流专业设置
资源环境与材料学院2018年大类招生材料类分流为3个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分流专业不设专业方向。
三、分流原则
1、需求导向、供需对接的原则。以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需求为导向,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合理布局专业设置。
2、自主申请、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分流时,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尊重学生志愿,以填报的志愿顺序为主要依据。
3、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办法、细则、程序和结果公开,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分流模式
分流模式采取“2+2”的模式。学生进校后,前2年修读大类基础平台课程,后2年分流到该大类所涵盖的3个专业学习;学院于第三学期期末组织完成专业分流摸底工作,于第四学期组织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填报志愿并按照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进行专业分流;符合条件的学生于第五学期开始分流到相应专业学习。
五、分流依据
1、各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不设上限,但设定下限为25人。学生选择较少、不足25人的专业,原则上当年停开、来年停招,申请该专业的学生需根据申报志愿再分流到其它专业。有特殊专业要求需和教务处商定并报学校审批。
2、大类内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规划,结合自己的学业情况,按要求填报专业分流志愿。
3、招生时已确定专业的学生,不再进行分流。已经进行过一次分流的学生不再进行分流。
六、分流办法
1、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组织并指导学生结合自己的兴趣志向与职业规划填写志愿表,要求学生填报大类内所有分流专业并排序。
2、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在学院信息公布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及时按规定将《广西大学普通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
3、学院收到审批的名单后,及时做好分流学生的学籍变动相应工作,落实分班、排课、选课等有关事宜,确保学生按时进入专业分流培养阶段。
七、分流时间安排
2018级材料类分流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5月8日之前 |
学院制定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经学院领导小组审批后学院向学生公布(包括学院网站),同时报送教务处学籍科219办公室备案。 |
5月12日 |
组织分流专业专家教授就专业设置、专业前沿、核心能力培养及专业就业趋势等内容对学生进行引导、解答学生关于专业分流的疑问,指导学生科学、理性的选择专业。 |
5月13日 |
学生填写《广西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并交到学院教学办 |
5月15日 |
学院确定分流专业编班数量,导入班级信息 |
5月14-18日 |
学院审核、公示专业分流学生名单。 |
5月18日 |
学院将公示结果报教务处。 |
6月1日之后 |
学院汇总编班学生信息,导入学生信息 |
八、公示方式
在广西大学资环材院公众号、学院网站、分流学生相关班级QQ群发布以及学院教学办门口书面张贴公示。
九、申诉受理
学生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工作小组书面反映,由工作小组负责答复。如对答复有异议,工作小组将相关情况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由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回复。书面反映在公示期间交到学院教学办,电话:3232274。
十、分流管理
1、
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学生应当按审批后的专业修读。但符合学校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有关规定的,可按程序申请、办理。
2、
进入专业分流阶段学习的学生均必须按分流后修读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取得规定的学分,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严格按照分流后所就读专业的要求进行审核。
资源环境与材料学院
2020年5月6日